- [原創文章]航空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免責條款是否有效2025年01月03日 15:31
- 廣東瀛尊律師事務所以國內國際相融合、線上線下相融合、商務法務相融合,為您的案件免費診斷并提供海事海商糾紛、航空運輸訴訟、陸路運輸糾紛解決方案,還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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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物流律師簡述航空運輸代理人應如何行使其追償權2024年12月19日 14:40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蒙特利爾公約》中規定了三處追償權,分別為承運人對托運人的追償權、向實際有責第三人的追償權和締約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之間的追償權。 在航空運輸實際業務中,航空運輸代理人的存在,使得追償權的行使增添了很多可能性。航空運輸代理人接受托運人的委托,可以成為名義上的承運人,也可以與托運人簽訂航空運輸合同進而成為締約承運人。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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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物流律師簡述航空運輸代理人應如何行使其追償權2024年12月19日 14:40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蒙特利爾公約》中規定了三處追償權,分別為承運人對托運人的追償權、向實際有責第三人的追償權和締約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之間的追償權。 在航空運輸實際業務中,航空運輸代理人的存在,使得追償權的行使增添了很多可能性。航空運輸代理人接受托運人的委托,可以成為名義上的承運人,也可以與托運人簽訂航空運輸合同進而成為締約承運人。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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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如何理解國內法對于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2024年12月16日 23:30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國際物流案件。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限額由國務院制定,現行標準為旅客40萬、攜帶物品3000元、行李貨物每公斤100元,16年未調整,對承運人總體利好,承運人可主張限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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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管制導致承運人遲延履行是否可以免責2024年12月10日 14:58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航空管制亦稱“飛行管制”,是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頒布的飛行規則,對空中飛行的航空器實施的監督控制和強制性管理的統稱。主要目的是維持飛行秩序,防止航空器互撞和航空器與地面障礙物相撞。 航空管制是世界上各個國家對自有領空進行管理的一種手段,一般都有明確的立法和規定。我國民用航空對領空的使用范圍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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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物流糾紛律師簡述何為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的特別提款權2024年11月11日 16:54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物流糾紛律師、海事海商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團隊官網:http://www.huahuiw.com/ 上文提到了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承運人的責任限額,根據航空運輸業的和我國廣袤的領空等特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該條確定了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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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港運輸承運人欺詐是否適用懲罰性賠償2024年10月15日 15:37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物流糾紛。懲罰性賠償超實際損失,我國法律有限規定。航空運輸中,《民航法》未禁懲罰性賠償,但《蒙特利爾公約》不支持。趙某行李被換案中,航空公司應擔三倍運費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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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港運輸承運人欺詐是否適用懲罰性賠償2024年10月15日 15:37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物流糾紛。懲罰性賠償超實際損失,我國法律有限規定。航空運輸中,《民航法》未禁懲罰性賠償,但《蒙特利爾公約》不支持。趙某行李被換案中,航空公司應擔三倍運費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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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單式聯運的概念界定以及認定標準對責任承擔的影響2024年10月12日 16:56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物流糾紛。單式聯運指同運輸方式多承運人送達貨物。案例探討單式聯運責任劃分,法院判決依據國際公約判實際承運人連帶責任,國內法與國際公約對單式聯運規定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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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單式聯運的概念界定以及認定標準對責任承擔的影響2024年10月12日 16:56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物流糾紛。單式聯運指同運輸方式多承運人送達貨物。案例探討單式聯運責任劃分,法院判決依據國際公約判實際承運人連帶責任,國內法與國際公約對單式聯運規定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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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物流律師簡述在連續運輸中貨損不明托運人應如何索賠2024年10月08日 16:07
- 文章討論了在連續航空運輸中貨物損失或延誤的責任歸屬。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托運人可向第一承運人或最后承運人提起訴訟,承運人需承擔嚴格責任。若承運人能證明自身無過錯,則其他承運人需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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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如何理解航空運輸中不可抗力導致的訴訟時效中止2024年10月05日 15:21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航空運輸糾紛等運輸案件。戰爭等不可抗力可中止訴訟時效,當事人需舉證戰爭發生和結束,并在結束后六個月內起訴。航空運輸者應關注俄烏戰爭等形勢,及時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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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運輸中遲延履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否解除合同2024年09月29日 17:45
- 朗力公司與天地國際分公司因航空運輸糾紛案,法院認定運輸遲延構成根本違約,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此案明確了國際航空運輸合同違約處理及承運人責任限制條款無效性,對規范國際航空物流權責關系有示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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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深圳物流律師簡述國際貿易術語在航空運輸領域的運用2024年08月22日 16:15
- 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互不了解對方國家的貿易習慣的情況時常出現。這就會引起誤解、爭議和訴訟,從而浪費時間和費用。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國際商會(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釋貿易術語的國際規則,名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版本中做出補充和修訂,以便使這些規則適應當前國際貿易實踐的發展。 2010年在2000年版本的基礎上,國際商會修訂了《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修訂的《通則》主要有三大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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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深圳物流律師簡述如何理解托運人的如實申報義務2024年08月07日 15:27
- 物流律師簡述托運人應如實申報貨物信息,否則承擔貨損及遲延責任。依據《華沙公約》及《民法典》,托運人需充分了解貨物,含危險品成分應告知。案例中托運人未告知,導致承運受阻,被判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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