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糾紛]如何理解國內法對于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2024年12月16日 23:30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國際物流案件。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限額由國務院制定,現行標準為旅客40萬、攜帶物品3000元、行李貨物每公斤100元,16年未調整,對承運人總體利好,承運人可主張限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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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物流糾紛律師簡述何為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的特別提款權2024年11月11日 16:54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物流糾紛律師、海事海商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團隊官網:http://www.huahuiw.com/ 上文提到了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承運人的責任限額,根據航空運輸業的和我國廣袤的領空等特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該條確定了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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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衡量全損是否應獲得保險賠償的近因原則分析2024年10月22日 16:08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保險糾紛律師、航空運輸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導致保險事故的原因往往并不是單一的,而是由多個原因共同導致。而針對這種多原因共同導致保險事故發生的情形,我國《保險法》中為此就確立了近因原則,根據該法的規定:“保險人對于承保范圍的保險事故作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損失,承擔保險責任,而對于承保范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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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物流律師簡述在連續運輸中貨損不明托運人應如何索賠2024年10月08日 16:07
- 文章討論了在連續航空運輸中貨物損失或延誤的責任歸屬。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托運人可向第一承運人或最后承運人提起訴訟,承運人需承擔嚴格責任。若承運人能證明自身無過錯,則其他承運人需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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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如何理解航空運輸中不可抗力導致的訴訟時效中止2024年10月05日 15:21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航空運輸糾紛等運輸案件。戰爭等不可抗力可中止訴訟時效,當事人需舉證戰爭發生和結束,并在結束后六個月內起訴。航空運輸者應關注俄烏戰爭等形勢,及時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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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運輸糾紛律師簡述立案后撤訴是否視為訴訟時效中斷2024年07月18日 15:04
- 中國訴訟時效期間曾由二年改為三年,旨在保護債權人利益。《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情形,包括權利人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提起訴訟或仲裁等。起訴后撤訴是否中斷訴訟時效存在爭議,司法實踐中多支持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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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運輸合同糾紛律師簡述對于高價值貨物的貨損承運人是否承擔2024年07月10日 16:13
- 在物流運輸實際業務中,承運人或代理人運輸的不僅有普通貨物,還有高價值貨物,例如高尖端儀器設備及其零部件、奢侈品衣物、首飾、用品、玉石、鉆石、稀有礦石等,該類貨物在航空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的過錯導致上述高價值貨物毀滅、遺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要承擔責任,承擔責任的數額要如何計算?是按托運人主張的價格,還是按當地的市場價格,又或者是托運人購買時的價格?本文就該問題進行解析。 在(2019)新71民終23號買買提明·努爾阿布拉與上訴人南航新疆分公司、被上訴人義烏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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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欄目]航空運輸合同糾紛律師簡述民用航空器碰撞的管轄2024年05月14日 14:38
- 民用航空器碰撞事故發生后,航空運輸承運人或代理人將不可避免的面臨索賠。航空貨物運輸合同中有仲裁條款約定的,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即可;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的,就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爭議的解決了。旅客、貨主向哪一個、哪一級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個指的分析的問題。 在我國,人民法院的管轄分為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解決“哪一個”的問題,級別管轄解決“哪一級”的問題。 首先分析航空器碰撞的地域管轄。無論是航空器與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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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欄目]航空運輸合同糾紛律師簡述如何理解托運人應指示正確目的地的義務2024年05月07日 15:07
-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是運輸合同的一種,與海上、公路、鐵路運輸一樣。在運輸合同中,托運人的重要義務之一就是向承運人指示貨物運輸的目的地,航空貨物運輸也不例外。只不過因為航空貨物運輸有其特點,其目的地就更加復雜,有可能根據其貿易術語的不同,目的地也不同,(航空運輸糾紛律師)例如,有指示工廠交付、指定目的港交付、邊境交貨等。但無論目的地如何變化,貿易術語如何應用,其正確的目的地肯定有一個準確的地點。 依據我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托運人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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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欄目]國際物流律師講解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中責任限額的計算標準2024年04月19日 11:04
- 【該文章是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原創作品,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航空運輸案件已有 17年,目前是23家物流協會的法律顧問,460余家物流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專業處理國際物流糾紛,團隊官網:http://www.huahuiw.com】 起源于1929年《華沙公約》的國際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制度,一直以來都是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承擔過失性航空運輸責任的利好制度。而對于其中的“責任限額的標準”(即確認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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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如何理解民用航空器的活扣與死扣2023年11月15日 14:25
-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執行軍事、海關、警察飛行任務外的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包括通用航空器、商業航空器,目前司法實踐中,民用航空器的保全和處置也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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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貨運單是否可以背書轉讓?2023年10月31日 14:13
- 航空貨運與海上貨運有相似之處,多為國際運輸,兼具國內運輸。其運輸憑證亦有相似之處,航空貨運中運輸憑證稱為航空貨運單,海上運輸中則為提單。在海上運輸中,提單不單單有運輸憑證的作用,并且其本身就是物權憑證,在司法實踐當中,例如針對無正本提單放貨行為提起的訴訟可以視為侵權訴訟。相比較之下,航空貨運單就要“遜色”許多,航空貨運單在當前環境下,還不具有物權憑證性質。在航空貨運領域中,航空貨運單是否可以像提單一樣背書轉讓?是否在將來的某一時期之后也可以作為物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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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國際航空運輸糾紛:國際航空貨運的清關義務2023年09月08日 16:29
- 在當前航空貨運貿易中,各大航空運輸公司和航空運輸代理公司都會有代理清關的增值服務,這也是導致很多人以為是由承運人負責清關。但其實不然,航空運輸公司和航空運輸代理公司應當在得知合同約定的貿易術語后,明確提供報關文件的義務方在與其取得配合后順利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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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事海商律師:船舶優先權擔保的海事請求2023年08月24日 16:51
- 船舶優先權所擔保的海事請求主體需要在法院公告的權利期限屆滿之內進行登記,當船舶被扣押并將導致拍賣之時,法院會依法發布公告,所有對該船享有權利的人會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屆滿內向法院提出申請并進行登記。否則,法院便不再受理并視為是海事請求權人放棄在本次拍賣船舶價款中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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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事海商律師簡述:提單背面條款效力的認定/深圳海事海商律師2023年07月26日 14:55
- 根據海商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提單系海上運輸合同的證明,經過協商的提單背面條款亦是承運人與托運人確定運輸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相關依據。國際航運界,諸如B公司等大型班輪公司均有經過嚴格審核的制式提單背面條款,并公布于班輪公司的官網。該類提單背面條款一般包括對運輸合同所涉主體的界定、首要條款、承運人免責條款等相關內容。對于提單合法流轉后提單背面條款的效力問題,目前我國司法實踐認識趨于一致,即后手提單受讓人因未參與提單背面條款協商過程,該條款對后手善意受讓人不生效力。訴諸于本案,A公司系以收貨人身份自托運人天農保加利亞公司處受讓該提單。雖然根據海商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A公司與B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提單的規定予以確定。但如前所述,因A公司未參與涉案提單背面條款的協商過程,該背面條款對A公司不產生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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