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宏觀的來看包括了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三方面。要注意區分的是, 不可抗力與自然潮汐變化或者天氣因素是不一樣的。換言之,發生了暴風雨、大風浪不能當然的就認為是存在“不可抗力”。
[ 查看詳情 」根據我國《海商法》第92條的規定:“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艙位,裝運約定的貨物,從一港運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屬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重要一種,貨主往往需要向承運人訂艙或者直接預定整艘船舶,船舶按照計劃的班次和路線由一港駛往另一港。
[ 查看詳情 」國際海上集裝箱班輪運輸是否屬于公共運輸的范疇關系于它是否有義務要履行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中的“強制締約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公共承運人負有強制締約義務,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 查看詳情 」自本世紀10年代初,福建省泉州市各級人民法院就開始嘗試使用互聯網對被執行財產進行拍賣,2013年云南省各級法院啟動了網絡司法拍賣,收效甚好。無論是從拍賣標的的數量、成交數量、成交額和溢價率來看,較比傳統的拍賣方式都高出許多。
[ 查看詳情 」我國《海商法》中的管貨義務對于承運人而言是一項主要的、嚴格的義務。根據其四十八條的規定:“承運人應當妥善地、謹慎地裝載、搬移、積載、運輸、保管、照料和卸載所運貨物。
[ 查看詳情 」關于托運人如何履行托運危險品的通知義務,我國《海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托運人對其托運的危險貨物,應依照有關海上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妥善包裝,作出危險品標志和標簽,并將其正式的名稱和性質以及應當采取的預防危害措施書面通知承運人。”
[ 查看詳情 」“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承運人交付或者應當交付貨物之日起計算”
[ 查看詳情 」在船舶碰撞事故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希望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么就應該舉出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船舶碰撞行為本身不屬于我國《侵權責任法》中所規定的特殊類型的侵權行為,而是一般侵權行為,因此在舉證責任的問題上也是遵循著一般的規定。
[ 查看詳情 」當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海事法院經審核會啟動海事案件執行程序。執行程序會將已經扣押的船舶或者其他財產進行拍賣、變賣以給付申請人經生效法律文書所確認的合法債權。
[ 查看詳情 」承運人和托運人在簽訂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當時,往往不知道目的港的狀況,不了解目的港當局的法律法規。這種情況下,當承運人運送貨物至目的港時,目的港當局時常會發生強制清關后再提貨的要求。承運人不得已將貨物放貨給目的港當局。在當地的收貨人這時就會發現,在其付款贖單后,持正本提單卻無法取貨,而遠在千里之外的托運人有時也會發現,在收貨人未付款贖單的情況下,貨已經被取走的狀況。這時的承運人有可能既會受到來自托運人或是收貨人向其主張的無單放貨的違約責任。
[ 查看詳情 」在海上運輸過程中,保證船舶適航是承運人應盡的義務,因船舶不適航而導致的貨物損失或者人員傷亡,承運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 查看詳情 」在海上貨物運輸實踐中,可能存在貨方在發貨后因各種原因需要改寫目的地的情形,例如寫錯貨物目的地或者將貨品運至其他目的地更有利于銷售等各種理由.
[ 查看詳情 」海運提單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載貨船船長簽發的,證明承運人收到貨物或者貨物裝船的憑證,提單上會記載船名、開航日期、航線、靠港以及爭議仲裁條款等。
[ 查看詳情 」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實踐中,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可能會發生相應的糾紛,在糾紛解決之前,保險人往往不會輕易的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這就產生了保險賠償事后產生的利息問題。
[ 查看詳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在船舶碰撞事故中,應綜合考慮事發時的通航環境、船員的良好船藝及船舶技術參數等要素進行全面分析,如果責任船舶在事故發生后船長或當班駕駛人員明知發生碰撞事故而仍然駛離事故現場,突然關閉AIS、VDR等設備,且無法做出合理解釋的行為應認定為逃逸行為。
[ 查看詳情 」海上貨物代理合同中,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形成代理合同,其中支付代理費自然是委托人基于合同項下最主要的義務,也是代理人最為關切的義務。實踐中,委托人拖欠代理費的事件時常發生,貨運代理人如何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保障代理費的獲取就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 查看詳情 」預借提單(advanced B/L)是指在貨物尚未全部裝船或者貨物雖已由承運人接收,但尚未開始裝船的情況下簽發的已裝船提單。
[ 查看詳情 」出口退稅需要核銷單,核銷單是出口退稅需要的其中一種資料。貨運代理幫助委托人出口貨物后,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準時收匯,并以出口收匯核銷單為主線索向注冊地外匯局提供必需的單證和按照必需的程序進行出口收匯核銷。核銷后,企業憑外匯局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退稅聯”向稅務局辦理出口退稅,享受出口優惠政策。
[ 查看詳情 」我國《民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了船舶這種特殊動產的物權變動的公示效力未登記對抗主義,不同于不動產的登記生效主義,即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查看詳情 」關于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中的保險期間,現行的人保財險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中規定了三種條款,分別是“倉至倉”條款、“延伸”條款以及“運輸合同終止”條款,它們規定在第3條內容之中,編者現進行分別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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